我國至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九日制訂「信託業法施行細則」,始為信託業務的發展開啟曙光。九十三年更是各類信託產品百家爭鳴的時代,其中,「有價證券信託」更是各信託業者兵家必爭之地。九十六年度約有新台幣2,170億元的業務量,大股東或內部人作「有價證券信託」已儼然成為節稅規劃的風潮。
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