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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櫃公司要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與盈餘管理之研究

  • 期數:第21卷 / 第3期
  • 全文下載:679.83KB
  • 發布時間:103 年 11 月 17 日
  • 列印
葉銀華  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通訊作者)
林志豪  輔仁大學金融與國際企業學系金融碩士班碩士
 
摘要
本文以2007年至2012年台灣非金融業上市櫃公司為樣本,探討下列議題:自願設置審計委員會之公司特質、自願設置審計委員會的股價反應,以及設置審計委員會對財務報表品質之影響。由於台灣上市櫃公司股權結構集中、存在控制股東,本文以Claessens等人(2002)提出控制股東之正的誘因效果及負的侵占效果,來分析股權結構對於自願設置審計委員會的影響。實證結果支持替代假說,當控制股東現金流量權較低、投票權與現金流量權偏離較大,公司越有可能自願設置審計委員會。再者,本文發現投資人對於自願設置審計委員會持以正面態度,存在顯著正的累積異常報酬,並且累積異常報酬與審計委員會成員之財務、會計專業比例存在顯著正向關係。最後,部分研究結果顯示設置自願審計委員會能夠降低盈餘管理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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