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以聲譽模式為理論分析架構,研究台灣地區的創業投資公司在資金籌募與追逐聲譽的壓力下所呈現躁進的投資行為。模型的建構以聲譽模型為基礎,在假設創投後期籌募金額大小為聲譽的線性函數下,聲譽不明確的創投為追逐短期聲譽績效而傾向提前將被投資公司輔導上市,以爭取短期的聲譽績效;然提前上市的公司會因為市場資訊不對稱而提高股價被低估的機率,因此,創投在權衡短期聲譽績效與股價被低估成本的雙重考量下,決定其投資行為的模式。本研究蒐集從民國81年至85年創投投資的明細資料,並以創投經理人年資與創投年資作為聲譽的代理變數,在控制市場、產業、與公司相關變數下,觀察創投聲譽對其投、融資行為的影響。本研究以創投第一次投資到上市 (櫃) 的時間間距、被投資公司的年齡、創投出脫持股的幅度、上市到籌措下一次基金的時間間距、以及下一次籌措基金的金額等作為創投投、融資行為的代理變數。實證的結果發現,創投的年資顯著與第一次投資到上市 (櫃) 的時間間距以及被投資公司的年齡正相關,而與創投出脫持股的幅度負相關;創投經理人的年資與被投資公司上市 (櫃) 後到下一次資金籌募的時間間距顯著正相關,因此,創投為追逐聲譽躁進投資的假說得到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