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榮譽學生會經營理念:
鼓勵課業與學習活動表現優異的同學,共同經營全院跨領域學生組織,引導院內學習風氣,塑造學生領袖之楷模。
二、榮譽學生會會員之認定:
具備本院規定下列三項資格之一的學生,並修習畢全院大學部各系共同開設之「組織學習與社會探究」(2,0)與「組織領導與社會創新實務」(0,2)的課程者,始認定為榮譽學生會會員,獲頒榮譽學生會證書。(此2門課程有實務操作訓練,需於課後投入較多時間,請詳加考慮並自行上網選課)
1. BGS:大學部三、四年級學生入學至申請時其課業成績表現屬班排前10%者
2. 學會or社團幹部:本院大學部學生參與自治學會組織之運作,曾任會長、副會長或一級幹部
3. 班代:本院大三、大四學生曾任大一、大二之班代,熱心公共事務
*欲確認自己有無符合BGS資格請與本窗口聯繫
三、榮譽學生會會員之權利與義務:
榮譽學生會會員享有本院所提供及要求之權利與義務,請自行參考輔仁大學管理學院法規
「海外學習獎學金設置辦法」辦法
欲了解課程及榮譽學生會相關內容,歡迎參考本網站
聯絡窗口
Ø 管理學院:許珊珊助教
Ø 電話:2905-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