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管理學院碩士生102學年度第一學期赴廣州中山大學管理學院交換申請須知(2013年3月1日截止)
一、交換期間:102學年度第一學期(2013/9~2014/1;秋季班)。
二、交換學校及名額:交換至廣州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就讀,對象以本院碩士生為主,每學期以4人為上限。
三、申請資格/限制:
1. 有效學籍:申請時為本院在學之碩士班一年級(含)以上學生。
(1) 一般生(本籍生)具雙重國籍者,一律以中華民國國籍身份申請。
(2) 外籍生、僑生亦可申請,陸生不得提出申請。
(3) 領有外交部或教育部獎學金之外籍學位生,交換期間須停止受領獎學金。
2. 成績標準:碩士班學位生於入學後各學期成績總平均在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在80分(含)以上,且無任何大過、小過、警告等不良紀錄。
3. 其他限制:修業年限內限交換一次。
四、申請資料:請依下列順序由上而下排列,資料僅需準備一份即可。
1.交換生申請表(請至此頁面底部下載)
2.中文簡歷:就學、工作及社團經驗,格式不拘,A4單面兩頁為限
3.中文讀書計畫:至少500字,格式不拘,A4單面兩頁為限
4.本校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排名
※備註:
◆碩士班一年級學生請檢附大學部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申請表務必經由碩士班秘書、系主任同意核章後始得申請。
◆本校歷年成績單期間截至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止。
五、收件截止日期:102年3月1日(五)下午四點前交件。
六、甄選作業流程:
1.初審:申請資料須經系主任及秘書核可蓋章後,始可繳交至管理學院。
2.複審:由院長召集專案審查小組進行書面資料審查。
3.錄取名單確認後將公告於本院網站並個別通知學生。學生接獲通知後,請於規定期限內繳交「錄取資格確認書」及「交換學生切結書」,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者,一律視同自動放棄。
七、學生錄取後之相關作業流程依「輔仁大學學生赴國外合作協議學校甄選作業要點」第六點之「錄取學生注意事項」辦理。
八、收件單位:
管理學院(利瑪竇大樓2樓LM209-1室)邱瑞真 小姐
Tel.:(02)2905-3985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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