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管理學院學士班學生107學年度第一學期赴姐妹學院(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經濟管理學院及西南財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交換申請須知(107年03月16日下午04:30截止)
一、交換期間:107學年度第一學期(107/9~108/1;秋季班)。
二、交換學校及名額:交換至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經濟管理學院或西南財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就讀,對象以本院全日制大學部學生為主,2校每學期各以1人為上限。
三、申請資格/限制:
1.有效學籍:申請時為本院在學之全日制學士班二、三年級及應屆畢業生(限交換期間雙主修、輔系、學位學程未修畢者)。
(1)應屆畢業生(限雙主修、輔系、學位學程未修畢者)須經系主任及註冊組同意辦理延畢後始可申請。
(2)外籍學位生、僑生亦可申請,陸生不得提出申請。
(3)領有外交部或教育部獎學金之外籍學位生,交換期間須停止受領獎學金。
2.成績標準:學士班學位生於入學後歷年成績平均在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在80分(含)以上,且無任何大過、小過等不良紀錄。
3.其他限制:修業年限內限交換一次(經院系審查通過者不在此限)。
四、申請資料:請依下列順序由上而下排列,資料僅需準備一份即可。
1.交換生申請表。
2.中文簡歷:就學、工作及社團經驗,格式不拘,A4單面兩頁為限。
3.中文讀書計畫:至少500字,格式不拘,A4單面兩頁為限。
4.本校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排名。
※備註:
◆轉學生申請時至少需已在本院就讀完一學期。
◆本校歷年成績單期間截至106學年度第一學期止。
◆申請表務必經所屬系秘書及系主任同意核章後始可申請。
五、收件截止日期:107年03月16日(五)下午04:30前交件。
六、甄選作業流程:
1.初審:申請資料須經系主任及秘書核可蓋章後,始可繳交至管理學院。
2.複審:由院長召集專案審查小組進行書面資料審查。
3.錄取名單確認後將公告於本院網站並個別通知學生。學生接獲通知後,請於規定期限內繳交「錄取資格確認書」及「交換學生切結書」,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者,一律視同自動放棄。
4.學生通過院內審查後,仍須分別經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經濟管理學院或西南財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審查且核發入學許可後才算正式錄取。
七、學生錄取後之相關作業流程依「輔仁大學學生赴國外合作協議學校甄選作業要點」第六點之「錄取學生注意事項」辦理。
八、收件單位:
管理學院(利瑪竇大樓2樓LM209-1室)邱瑞真 助教
Tel.:(02)2905-3985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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