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換期間:104學年度第一學期(2015/9~2016/1;秋季班)。
二、交換學校及名額:交換至廣州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就讀,對象以本院全日制碩士生為主,每學期以4人為上限。
三、申請資格/限制:
1.有效學籍:申請時為本院在學之全日制碩士班一年級(含)以上學生。
(1) 一般生(本籍生)具雙重國籍者,一律以中華民國國籍身份申請。
(2) 外籍生、僑生亦可申請,陸生不得提出申請。
(3) 領有外交部或教育部獎學金之外籍學位生,交換期間須停止受領獎學金。
2.成績標準:碩士班學位生於入學後各學期成績總平均在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在80分(含)以上,且無任何大過、小過等不良紀錄。
3.其他限制:修業年限內限交換一次。
四、申請資料:請依下列順序由上而下排列,資料僅需準備一份即可。
1.交換生申請表。
2.中文簡歷:就學、工作及社團經驗,格式不拘,A4單面兩頁為限。
3.中文讀書計畫:至少500字,格式不拘,A4單面兩頁為限。
4.本校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排名。
※備註:
◆碩士班一年級學生請檢附大學歷年及研究所成績單。
◆申請表務必經所屬碩士班/學程秘書、系/學程主任同意核章後始可申請。
◆本校歷年成績單期間截至103學年度第一學期止。
五、收件截止日期:104年3月6日(五)中午12:00前交件。
六、甄選作業流程:
1.初審:申請資料須經系/學程主任及秘書核可蓋章後,始可繳交至管理學院。
2.複審:由院長召集專案審查小組進行書面資料審查。
3.錄取名單確認後將公告於本院網站並個別通知學生。學生接獲通知後,請於規定期限內繳交「錄取資格確認書」及「交換學生切結書」,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者,一律視同自動放棄。
4.學生通過院內審查後,仍須經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審查且核發入學許可後才算正式錄取。
七、學生錄取後之相關作業流程依「輔仁大學學生赴國外合作協議學校甄選作業要點」第六點之「錄取學生注意事項」辦理。
八、收件單位:
管理學院(利瑪竇大樓2樓LM209-1室)邱瑞真 助教
Tel.:(02)2905-3985 E-mail: [email protected]
申請時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