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管理學院「教學推展委員會」設置辦法
90.4.18 管理學院89學年度第二次院務會議通過
110.08.05 管理學院110學年度第一次院發會議修訂
110.11.03 管理學院110學年度第一次院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管理學院教學推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之設置,旨在整合本院各系所人才及資源, 提供校內教師教學上服務,以提昇本院之教學成效。
第二條 本委員會由院長選派召集委員一名,各學系(不含召集委員所屬之學系)推派一位專任教師(含專案教學人員)擔任委員。召集委員及各委員任期一年,視需要得連任。
第三條 本委員會之職責:
一、舉辦促進教師成長之相關活動。
二、推動教學績優教師經驗分享。
三、其他教學推展相關事宜(教學助理培訓活動、英語教學及線上教學)。
四、彙編AOL學習品保計畫相關事務。
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委員會,另視需要得由召集委員召開臨時委員會。本委員會議決事項,需全體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出席,並經二分之一(含)以上出席委員同意,始得成立。
第五條 本委員會設置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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