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管理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促進國際化,培養學生具國際觀,提昇學生外語能力,鼓勵教師以英語教學開授課程,
特訂定「輔仁大學管理學院教師教授全英語專業課程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為於本院各系、所、學程開設英語授課專業課程(外國語文學習課程除外)之教師。其所開設之
全英語授課專業課程名稱須加註為以英語授課,其授課方式包括教材採用英語書籍,授課、研討及成績評量皆採用
英語方式為之。
第三條 授課教師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得申請獎勵金:
一、所教授之全英語專業課程由本院全英語學制所開設。
二、所教授之全英語專業課程班級中有外籍生(含港、澳籍學生)或僑生或非陸籍交換生修課者。
獎勵金以每學分新台幣參仟元為原則。獎勵金來源為本院年度預算或碩士在職專班結餘款。
第四條 開課教師依本辦法申請獎勵 者,其前學年度該課程教學評量值不得低於3.5分,且應經由系所主管推薦,檢附英語
授課課程大綱、授課講義、教材樣張、課程教學評量表、班級學生名單向院辦公室提出申請,提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第五條 每位教師每學期獲獎勵之全 英語專業課程學分數不限。同一課程開設兩班以上,第二班以上之班級獎勵學分基數
減半計算。二位以上教師合授之課程,按其實際授課時數比例核給。
第六條 獲獎勵之 教師應 於課 程結束後 1 個月內提供授課經驗及建議事項報告表,送開課單位所屬系級及本院課程委員會
作為推動英語授課課程規劃及檢討改進之參考。
第七條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